戳进来!浙江省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
近日,浙江省财政厅、省委人才办、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养的通知》,培养学员选拔报名工作正式启动。 计划用3年时间,培养、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,精通业务、善于管理、具有国际视野、战略思维的高素质、复合型的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。 行政事业单位具备会计或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会计业务骨干,按照“本人自愿、单位推荐、公开择优”的原则,由本人自愿申报、单位推荐,各级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,省财政厅会同省委人才办、省人力社保厅按程序组织笔试、面试、综合评定,公开择优录取60名左右学员。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截至2020年12月31日),身体健康; 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骨干; 遵守《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近3年无违反《会计法》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。 填写《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养学员申请表》,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,连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《单位承诺书》,及有关证明材料(包括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职务任命文件等)的复印件,于2020年11月5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( 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命题,考试范围为政治时事、政府会计制度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、管理会计、预算管理、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知识。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,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